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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美工程有限公司

文號
41-114-070100
裁罰機關
桃園市政府環
處分日期
2025/07/03
違規日期
2025/05/19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頂興路11號旁,案經本局環境管理處龜山區中隊調閱天羅地網追查,查獲貴公司自用小貨車(BYD-2112)駕駛人於114年5月19日任意拋棄一般廢棄物(大型傢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山福里頂興路七號二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頂興路11號旁
統一編號
54857234
更新時間
2025/07/1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