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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10049
- 處分日期
- 2021/01/28
- 違規日期
- 2020/12/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有機染料/顏料化學製品製造程序(M06)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0832-01號),經本局於109年12月15日派員進行稽查,發現貴公司製程有機染料/顏料化學製造程序(M06)之脈動式袋式集塵器(編號:A614)之壓降儀表之許可設計值:500mmH2O、操作值:100~400 mmH2O,惟現場設置儀表上限值僅300mmH2O,明顯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0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及附表一、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仁德里中山路六四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仁德里中山路六四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