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桃園市
  3. 本源興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廠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本源興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廠

文號
40-109-020033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02/17
違規日期
2019/12/2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05至106年間委託柏德公司與鴻豐公司清理上述等廢塑膠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299),惟柏德公司與鴻豐公司未領有主管機關核發之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未依規定委託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公民營處理機構逕行處理。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蘆竹區長安路二段四○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文南街47號
統一編號
04799169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