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多廣告工程有限公司
- 文號
- 41-108-120214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9/12/24
- 違規日期
- 2019/11/16
- 違反法條
- 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受託旗幟廣告(登載內容:2019札哈木風華原音重現,札哈木之星總決賽,…)設置業務,於違反地點明顯有旗幟傾斜、破損且已逾越核定設置期間(自108年8月10日起至8月24日止,屆滿翌日(108年8月25日)中午十二時前應自行完成清除並回復原狀;…)情事,屬非經主管機關許可而設置之旗幟廣告物,本局業已存證違規影像。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27條第1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八卦里永新五街二○○巷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平區城平路近同平路交叉口之道路中央分隔島路燈桿
- 統一編號
- 24981762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