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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20007
- 處分日期
- 2018/02/22
- 違規日期
- 2018/01/0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籍於本縣大村鄉黃厝村美港路399號從事再利用機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稱環保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本局106年12月29日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公司105年9月至106年11月間申報資料,發現貴公司R-0110羽毛(105年9月~106年11月)未申報收受貯存量及收受、使用聯單量未達質量平衡、D-1099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106年6月)產出量扣除聯單量不符合貯存量未達質量平衡,案經本局於107年1月3日現場稽查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大村鄉黃厝村美港路三九九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大村鄉黃厝村美港路三九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