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南投縣
  3. 永荃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永荃畜牧場

文號
40-108-050001
裁罰機關
南投縣
處分日期
2019/05/01
違規日期
2019/02/0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確實仍續收受事業單位產出之廚餘(廚餘拍照存證),已設有蒸煮設備蒸煮廚餘後飼養肉豬,惟尚未領有地方主管機關核發再利用檢核,及未與事業廚餘產源簽訂契約書,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8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南投縣草屯鎮北投里史館路致興巷五一號
違規地址
南投縣草屯鎮北投埔段89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