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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筑混凝土有限公司

文號
30-107-100009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8/10/15
違規日期
2018/06/1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屬水泥業,領有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南市府環水字第05503–02號)登載核准納入污水下水道系統排放口:3.4 CMD,惟查貴公司申報106年1月至3月定期申報排入污水下水道廢水量345 m3(345/90=3.8CMD),106年4月至6月定期申報排入污水下水道廢水量353 m3(353/91=3.87CMD),106年7月至9月定期申報排入污水下水道廢水量525 m3(525/92=5.7CMD),106年10月至12月定期申報排入污水下水道廢水量424 m3 (424/92=4.6CMD),107年1月至3月定期申報排入污水下水道廢水量624 m3(624/90=6.9CMD),107年4月至6月定期申報排入污水下水道廢水量328 m3(328/91=3.6CMD),皆超出本府核發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登載核准量:3.4 CMD,未依本府核發水污染防治措施運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變更(與事實相符)之相關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7年11月0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暨附表三及附表八、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八德路三號B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八德路三號B棟
統一編號
53030165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