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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5-109-070003
- 處分日期
- 2020/07/29
- 違規日期
- 2020/06/3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9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現場有堆放廢車殼約300噸,且地面未鋪設不透水地面,另查地號土地未向本局辦理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及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竹後里鳳仁路三七九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烏林段108-1、109、110、111、112、113、113-1、115、116、117、174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