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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30028
- 處分日期
- 2021/03/30
- 違規日期
- 2021/02/2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於旨揭時段派員至本市三民區博愛一路40號稽查時,貴公司正進行中博高架橋拆除作業,工區內使用動力機械(怪手)進行拆除,惟未設置有效防制設施,致拆除過程中引起塵土飛揚逸散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同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罰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一七五號一三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博愛一路4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