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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10017
- 處分日期
- 2025/01/13
- 違規日期
- 2024/10/0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3年9月12日派員至本市中壢區內壢段3070地號稽查,發現該址有堆置硬化劑空鐵桶(約40桶),經查係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BUX-7291)載運空鐵桶於該址堆置;本局於113年10月8日通知貴公司人員到局釐清,查貴公司將承接防水工程作業產出之硬化劑空鐵桶堆置於該土地,未依規定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普仁里新中北路三八三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內壢段3070地號(內定二街)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