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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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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50008
- 處分日期
- 2018/05/20
- 違規日期
- 2018/04/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屬公告應檢具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查機關核准,另現場貯存廢水處理單元產出之污泥小太空包計4個,未依規定上網申報產出及貯存情形,且貯存場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期限 文到30日內,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竹南鎮公館里公館仔七○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竹南鎮公館里公館仔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