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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10022
- 處分日期
- 2020/01/30
- 違規日期
- 2018/09/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08年10月16日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IWR&MS)就貴公司107年9月至108年8月間網路申報資料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N09210240006)進行勾稽比對結果,並於108年11月18日派員至現場查核,查貴公司107年9月廢氣處理程序之廢活性碳(R-2408)產生量(4.456公噸)已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最大月產生量10%以上(最大月產生量為0.21公噸),惟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並經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經本局108年11月18日現場稽查確認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經查貴公司已於108年12月30日完成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本案不另予限期改善,爾後仍請確依規定辦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福興鄉三汴村番花路一段三八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福興鄉三汴村番花路一段3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