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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慶輝畜牧場
- 文號
- 30-110-100009
- 處分日期
- 2021/10/28
- 違規日期
- 2021/09/0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畜牧場從事畜牧業並領有本局核准之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案經本局於110年09月01日派員至貴畜牧場(位於仁武區鳳仁路2巷37號之1號)稽查廢(污)水排放情形,人員於放流口取樣化驗結果:生化需氧量81.2 mg/L(標準限值為80 mg/L)及 懸浮固體182 mg/L(標準限值為150 mg/L),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1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鳳仁路二巷三十七之一號拷潭段一○三三/一○三三之一/一○五○地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鳳仁路2巷37之1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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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