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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8-100001
- 處分日期
- 2019/10/04
- 違規日期
- 2019/08/3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依規定於次週五(108年8月30日)以前執行108年8月18日至8月24日之GPS週確認作業,經本局108年9月2日IWMS系統勾稽查核,查有5輛清運機具(車號:576-QV、HAA-7007、HAA-7013、HAA-7025、HAA-7068)未完成此作業,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新港鄉宮前村中山路一三五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新港鄉宮前村中山路一三五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