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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4-050003
- 處分日期
- 2025/05/12
- 違規日期
- 2025/04/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授權訂定「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有害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方法……二、……並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經本局於114年4月21日至貴事業國建三路3號廠區,現場C-0110污泥貯存區(4)所貯存有害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日期有誤,另A-4801、A-4901、A-5001、A-5201、A-7601、A-7501、A-7701、A-8201、A-8301、C-0102、C-0110貯存區所貯存有害事業廢棄物均未有標示。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5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觀音工業區經建四路七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觀音工業區經建四路七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