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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50021
- 處分日期
- 2023/05/16
- 違規日期
- 2023/02/1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屠宰業之事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屠宰作業程序(M01)(操證字第H6694-01)」,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2月18日派員稽查,稽查時廠內作業中,本府環境保護局會同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GS)執行貴公司排放管道(編號P003)異味污染物採樣,採樣檢驗分析結果異味污染物檢測值為13,20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異味污染物:1,000)。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溪海里柴梳崙路二六七巷三○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溪海里柴梳崙路267巷3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