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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80009
- 處分日期
- 2023/08/15
- 違規日期
- 2023/06/0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於本市燕巢區角宿里中興路九二二號從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5),於112年6月9日經本局進行排放管道(P501)異味官能檢測,依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三點比較式嗅袋法(NIEA A201.14A)測定,檢測結果實測值為232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管道異味污染物標準值2000,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1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燕巢區角宿里中興路九二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燕巢區角宿里中興路九二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