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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4-030004
- 處分日期
- 2025/03/17
- 違規日期
- 2025/02/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一、本案為協助辦理資源回收業者及配合之清除業者執行廢棄物回收及清除業務相關流程之現場稽查,本局於114年2月19日上午9:30抵達現場,出示證件並表迎來意,該場門口為享鑫資源回收之招牌。二、現場場區內停放3台大型車,其中2輛車體標示享鑫實業有限公司及113南投縣廢乙清字第0014號(車號:AAN-929、KES-9839),惟查享鑫實業有限公司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新設申請文件,許可證申請文件中登載之清運車輛:KES-9839一台清除車輛,車號:AAN-929非許可申請文件登載之清運車輛,爰享鑫實業有限公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現場已叮囑業者須依法申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且須註銷AAN-929車體上之清除許可證號,並令限期於114年5月30日前完成改善,否則接吹處罰。三、以下空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3月2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名間鄉埔中村過坑巷一六八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名間鄉埔中村過坑巷一六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