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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蓁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文號
44-106-030007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3/22
違規日期
2016/12/2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市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5南市廢清乙字第174-1080209-01號)之廢棄物清除機構。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5年12月21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於104年9月遷離其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記載機構地址(臺南市學甲區興業路370號),貴公司機構地址變更未於變更後30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1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學甲區興業路三七○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學甲區興業路370號及佳里區塭子內2之98號
統一編號
29117079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