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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20003
- 處分日期
- 2018/02/06
- 違規日期
- 2017/12/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商號作業產生之有害事業廢棄物未以固定包裝材料或容器密封盛裝,置於貯存設施內,且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貴商號於107年3月21日前完成改善,本局將派員前往複查,倘屆期仍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清水區國姓里三美路一三七之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雅區大林路272巷37之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