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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營建署

文號
23-102-080002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3/08/05
違規日期
2013/07/1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8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8月1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第23條第2項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7、8、9、10之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三四二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北屯區環中路一段1616號-1-2
統一編號
0419194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