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興石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林園廠
- 文號
- 20-107-040003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8/04/09
- 違規日期
- 2018/01/2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月24日稽查,發現貴廠固定污染源馬來酸酐製程(M01)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器(A002)之洗滌液,現場測得pH值為1.74,與操作許可登載值(5~7)不符,及廢氣焚化爐(A001)已停止操作,惟仍登載於許可證流程圖(2/2)內未予變更,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里石化二路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里石化二路2號
- 統一編號
- 23531178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