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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1-109-020001
- 處分日期
- 2020/02/06
- 違規日期
- 2020/01/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8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鳴釗企業有限公司所有車號SU-707車輛於108年10月5日13時52分行經本市沙鹿區中清路10號附近經目測判定黑煙(不透光率)超過排放標準,有排放污染之虞,經本局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連續2次通知限期完成排氣檢驗在案,已逾通知限期109年1月6日,迄今仍未完成檢驗。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於109年3月6日前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9年03月06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8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雅區中清路二段二二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沙鹿區中清路七段10號附近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