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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90016
- 處分日期
- 2018/09/19
- 違規日期
- 2018/08/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操作許可證(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811-01號),現場新增之級配原料堆置區與許可證記載內容不符,限期改善屆期後複查,仍未改善完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請貴公司備齊相關文件提出操作許可異動或變更申請或依原許可證核定內容操作,倘再經本局複查仍未完成改善者,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執行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操作許可證(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811-01號),現場新增之級配原料堆置區與許可證記載內容不符,限期改善屆期後複查,仍未改善完成。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雅區六寶里文化路一四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雅區六寶里文化路一四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