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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07-030006
- 處分日期
- 2018/03/12
- 違規日期
- 2018/02/23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三氧化鉻(鉻酸)」現場運作紀錄表於107年1月5日、1月11日、1月25日使用各25公斤、1月12日、1月18日各使用50公斤(共使用175公斤),另「氰化鈉」現場運作紀錄表於107年1月8日、1月18日各使用50公斤(共使用100公斤),雖現場結餘量與稽查當日相符;惟貴公司未能於107年2月10日(因假日順延107年2月12日)前向本府申報前一個月(即107年1月)之運作紀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12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及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茶專一街七○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