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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福交通器材行

文號
22-105-010037
裁罰機關
臺北市
處分日期
2016/01/12
違規日期
2015/12/22
違反法條
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噪音管制法第13條
罰鍰金額
NT$1,8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8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及噪音管制法第13條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8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二○四巷七弄二三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北市內湖區新湖一路191號(本局機動車輛噪音檢測站)
統一編號
94912016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