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08-010061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違規日期
- 2018/05/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5月4日、11日派員至本市大寮區潮寮南段179地號土地(本市大寮區華中南路576號)稽查,發現貴公司非屬本局登記列管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現場堆置廢紙、廢鋁、廢鐵、廢塑膠(含容器)及工廠產出之廢金屬物料等,經詢現場人員表示該址無對外營業,場內之物品係從場外載運至該址堆置。貴公司收受工廠產出之廢金屬物料,惟未申請再利用登記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52條及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4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潮龍路七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南段179地號土地(高雄市大寮區華中南路57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