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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040007
- 處分日期
- 2022/04/15
- 違規日期
- 2021/10/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5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係屬甲級事業廢棄物處理機構[領有甲級事業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證號:109桃廢處字第0076-2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略以:「…,應依本法及其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本局於110年10月14日派員至貴事業稽查,經查現場與許可證登載不符項目如下:1.貴公司於停車場增設醫療廢棄物貯存冷凍櫃(編號10)。2.冷凍櫃(編號8、9)醫療廢棄物標示貯存C-0504、C0512、C-0513、C-0514,與許可證登載貯存C-0599不符。3.廢棄物A-0001、C-0301、D-0202、D-1103、D-1799、D-2101、D-2399、D-2409貯存位置與許可證登載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環科路二七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環科路二七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