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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大園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文號
30-109-110028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11/30
違規日期
2020/09/2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89,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9月24日派員前往貴中心稽查並採樣放流水,放流水樣品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濃度43.5mg/L超過放流水標準(25mg/L)。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8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大工路五一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大工路51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