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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80034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違規日期
- 2018/04/2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向基隆關報運進口塑膠廢料乙批(進口報單:AW/07/394/J0875號),經查驗發現,來貨第4、7項(PC GF COLORED REGRIND及PPS+GF COLORED REGRIND)為廢熱塑型塑膠及玻璃纖維混合物,復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107年5月25日傳真回覆,非屬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而認屬廢塑膠混合物,惟未依規定申請核發許可文件,逕行輸入一般事業廢棄物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及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明德路二段六○號三樓之三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明德路二段六○號三樓之三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