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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30018
- 處分日期
- 2024/03/29
- 違規日期
- 2024/02/0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9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廢棄物焚化程序(含一般廢棄物再利用及事業廢棄物)-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操證字第H6731-01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2月5日派員會同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貴公司排放管道(P101)異味污染物採樣作業,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23400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00)。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9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環科路二五九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環科路25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