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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基建設有限公司

文號
30-107-070018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8/07/12
違規日期
2014/04/2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宏基建設有限公司於本市烏日區螺潭段126地號等9筆施作「宏基建設住宅新建工程」,經查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已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中營建工地之事業定義,該業主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並業已完工,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該工程已於104年10月22日業峻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霧峰區吉峰路四二之七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烏日區螺潭段126地號等9筆
統一編號
70626436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