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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晶技股份有限公司平鎮廠

文號
40-100-110033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1/11/07
違規日期
2011/03/0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本局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規定(含有害事業廢棄物),處新台幣6萬元罰緩。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湧安里工業六路四、四之一、六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湧安里工業六路4、4之1號
統一編號
2120486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