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08-100002
- 處分日期
- 2019/10/03
- 違規日期
- 2019/09/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籍於本縣鹿港鎮鹿工路11號(管制編號:N0803765),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於108年9月12日台玻鹿廠字第108041號函申請廢棄物35日尚未處理完畢報備(聯單編號:N080376510800009、N080376510800140),惟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IWR&MS),上開聯單清運日期為108年1月9日及同年7月29日,本報備案未依規定於35日內向主管機關報備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爾後請確依規定辦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海埔里鹿工路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鹿工路一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