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桃園市
  3. 隆清企業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隆清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30-106-050023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05/23
違規日期
2017/04/1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64,00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布匹紡織業,設有水織機52台,以加工絲原料織造布疋,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紡織業,惟未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逕行排放製程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新屋溪)。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64000元整,並命貴公司全部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清華里中山東路一段五二巷三三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區中山東路一段52巷8號(33號)
統一編號
2370450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