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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13-010021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4/01/10
違規日期
2023/06/2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44,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之廠內廢(污)水處理單元(T01-30陰井)因溢流致疏漏排放污染水體,惟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且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本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44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林口區宏昌街八巷一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林口區宏昌街8巷3號
統一編號
2314064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