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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文號
30-102-120011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3/12/25
違規日期
2013/11/2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準用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7條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九九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南屯區精科東路一六號
統一編號
52014700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