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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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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3-060004
- 處分日期
- 2024/06/28
- 違規日期
- 2024/04/3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彰化縣政府核發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9彰化縣廢乙清字第0008號),所有清除車輛(車號:DC-58)係符合環境部公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透過車牌辨識資料及列管車輛軌跡資料進行勾稽,發現於113年4月30日13時33分行駛於台61線芳苑交流道時,無行車軌跡回傳資料。綜上所述,貴公司所屬清運機具裝置即時追蹤系統未維持正常作業,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伸港鄉全興村全興路一四二之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芳苑鄉台61線芳苑交流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