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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3-070029
- 處分日期
- 2014/07/31
- 違規日期
- 2014/01/1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7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70000元整,限於103年9月30日前完成改善,改善內容為:依水污染防治法第60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3條規定,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並經 貴公司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後,並依規定清楚標示水污染防治設施及管線之名稱與管線內流體名稱及流向,向本府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3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秀水鄉埔崙村彰水路二段一○二巷二○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秀水鄉埔崙村彰水路二段一○二巷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