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嘉義縣
  3. 新寶纓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新寶纓畜牧場

文號
30-112-080002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23/08/10
違規日期
2023/05/2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0條之9第4項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112年5月26日派員進行稽查,於新寶纓畜牧場後方農地(新埤里新埤段新埤小段2111地號)見有夾帶糞尿異味之畜牧廢水,並由農地排放至地面水體,經查為臺端經營新寶纓畜牧場所排放,畜牧糞尿非全量作為農地肥分而排放於地面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0-9條第4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5月2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0條之9第4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嘉義縣太保市新埤段新埤小段一九六一地號,新埤段新埤小段一九六二地號,新埤段新埤小段一九六三地號,新埤段新埤小段一九六四地號
違規地址
嘉義縣太保市新埤里新埤段新埤小段1961、1962共2筆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