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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20022
- 處分日期
- 2021/02/19
- 違規日期
- 2018/10/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無機性污泥(D-0902,000000)108年6月、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180349)107年10、12月,產出量超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10%以上;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貯存於化驗館外及實驗工場旁、苯(C-0152)貯存於化驗館外,顯與廢清書之廠區配置圖不符;回收鐵桶(D-1399)未登載於廢清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2項次10)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三奶里興工路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興工路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