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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7-120088
- 處分日期
- 2018/12/18
- 違規日期
- 2018/05/1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8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經現場查核106年及107年廢(污)水處理設施操作紀錄,106年8月至12月及107年1月至5月有多筆放流水量超過許可核准最大排放量。2、次查污泥壓濾式脫水機有一濾液迴流管接至沉砂池,與許可登記不符。3、再查核貴公司107年廢(污)水處理設施操作紀錄之廢(污)水處理設施使用之藥品量及污泥之產生、貯存、清運量,未依規定按次紀錄,每月統計。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請貴公司於108年1月31日前檢具恢復原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運作或辦理許可證(文件)變更之證明文件及107年5月11日起至提送日之廢(污)水處理設施使用之藥品量及污泥之產生、貯存、清運量等相關操作紀錄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依法按次裁處。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福田里福興路六八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福田里福興路六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