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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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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90014
- 處分日期
- 2017/09/14
- 違規日期
- 2017/08/0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本局自行勾稽貴公司(管制編號:J5902155) 105年09月至106年03月期間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產出、貯存情形案件辦理,經查發現廢氣處理程序(代碼:000004)產出之非有害集塵灰或其混合物(代碼:D-1099),105年11月份廢棄物產生量2.3噸、化學(農化)實驗作業程序(代碼:850001)產出之三氯甲烷<毒性化學物質第一類>(代碼:B-0164)及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容器(代碼:B-0399)於106年03月份廢棄物產生量分別為(0.0036噸、0.0052噸),上述製程產出之廢棄物大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最大產生量10%上限,惟未向主管機關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一六七號一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鳳凰村光復南路2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