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桃園市
  3. 伸信工程行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伸信工程行

文號
44-112-060005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06/09
違規日期
2023/03/0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所屬事業(伸信工程行)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12桃園市廢丙清字第0026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1項第1款規定:「清除、處理機構設置之清除、處理技術員未能從事業務或離職時,該機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指定代理人並於十五日內報請核發機關備查。...」;經查臺端所屬事業(伸信工程行)112年3月28日伸信字第1120328001號函及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上傳之申請文件,臺端所屬事業(伸信工程行)設置之專責人員曾○○已於112年2月14日退保離職,惟臺端未於法定期限內指定代理人備查,核已違反前開規定,本局逕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裁處。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中德里桃德路三九巷三九號一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中德里桃德路三九巷三九號一樓
統一編號
01524440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