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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星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文號
41-111-010196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2/01/07
違規日期
2021/11/26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會同貴公司負責人鍾○○至現場查勘,查獲貴公司權屬車輛(車號:KEK-8990)隨意棄置營建剩餘土石方,致污染地面,影響環境衛生。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頭份市信二街三九巷一弄八號一樓
違規地址
苗栗縣竹南鎮天祥街1段383巷前農地
統一編號
53968866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