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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藝畜牧場

文號
20-107-060004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18/06/25
違規日期
2018/04/24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1條
罰鍰金額
NT$2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7年4月24日至該畜牧場查察,對場內飼養豬隻產生之異味進行採樣,檢驗結果為異味污染物49 (標準:30),超過排放標準,上述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7月10日。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1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麥寮鄉三盛村工業路三七五巷一○○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麥寮鄉工業路375巷100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