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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60011
- 處分日期
- 2025/06/04
- 違規日期
- 2025/04/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管制編號:D1401447)係環境部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14年4月15日執行易燃性事業廢棄物機構稽查,發現貴公司之原料廢塑膠(R-0201)使用量於113年3月、8月、11月及114年1月超出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最大月產生量逾10%。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本局已於114年5月19日通知陳述意見時,限期貴公司於114年6月20日前補正完成,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4年06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三民里和平東路一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三民里和平東路11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