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中市
  3. 佳美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佳美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5-090013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6/09/21
違規日期
2016/06/2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1條
罰鍰金額
NT$1,134,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134000元整,限期於105年8月30日前完成改善,貴公司已於105年8月30日以未具文號函檢具完成改善並檢具改善完成證明文件(包含放流水、曝氣池4之導電度檢測報告)送交本局報請查驗,本局將擇日前往複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4項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里區大元里大衛路五六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里區大元里大衛路56號
統一編號
5511926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