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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20018
- 處分日期
- 2020/02/12
- 違規日期
- 2019/12/1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本局人員於108年12月10日至貴公司進行人民陳情案件(案件編號:39738826)稽查發現,貴公司從事螺絲、螺帽熱處理作業,現場操作生產中,經查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其他金屬熱處理程序(M01)設置許可證(許可字號:高市環局空設許證字第E0640-00號、有效期限:自民國108年01月07日起至民國113年01月06日止),惟尚未取得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3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燕巢區安招里安林路六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燕巢區安林路1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