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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6-030018
- 處分日期
- 2017/03/28
- 違規日期
- 2017/02/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9條第9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6年2月17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廠內設置於廠區出入口、磅秤設備之監視系統主機1,影像紀錄僅保存自105年12月9日至106年2月17日止,未按規定保存3個月(溯至105年11月17日);另設置於處理設備投入口、出料口及貯存區之監視系統主機2,影像呈現日期2000年1月1日下午1時59分與稽查當日時間不符,且無法調閱3個月影像紀錄,上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9條第9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規定辦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燕巢區深水里大成路一三六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燕巢區深水里大成路13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